坊子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简章
为保证我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,经研究同意,坊子区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消防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数额
20名。
二、 招聘对象及条件
1、热爱消防事业,愿意从事执勤灭火、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,年龄在18至25周岁的未婚男性青年。
2、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服从组织管理,无不良嗜好,政治审查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。
3、身高1.70米以上,裸视4.8以上,身体健康,无各类传染病、精神病史及精神病家族史,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体检条件。
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消防战士,有汽车驾驶、写作特长的优先录用。
三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等步骤进行。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
2010年5月12日至5月25日 上午8:30—12:00
下午1:30—5:00
2、报名地点: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分局407室(坊子新区凤中街3号)
联系电话:7602757 联系人:徐娟娟
3、报名方法
(1)报考人员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簿(户口迁移证)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,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核。
(2)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,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,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签名。
(二)面试
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,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、反应应变能力、言语表达能力、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。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。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。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。
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。
(三)体检、政审
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,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体检合格的,由公安、消防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,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。
因体检、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,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。
四、聘用及管理
(一)聘用
应聘人员经体检、政审合格后,经两个月培训合格签订用工协议,期限三年,表现优秀的期满可续签。
(二)待遇
试用期为3个月,期间月工资800元。正式录用后,月基本工资1000元,每月奖励工资200元。按国家有关规定,为每名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、医疗、工伤等社会保险。
(三)人员管理
合同制消防员档案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,与现役消防官兵一同值班备勤,统一管理,实行24小时值班,每月享受4天带薪休假。
网址: www.fzrs.com(坊子人事网)
坊子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